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
联系人:刘朝文 李殷青 曾凡丽 邓漓虹 刘环琼 李春雨
联系电话:0773-8283201 0773-8283205 0773-8283206
一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政策和法规,制定和修订档案工作规章,规划综合档案工作。
二、组织开展综合档案工作,做好各类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工作。
三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助各学院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四、组织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,着录档案信息,编制档案检索工具。
五、组织开展档案服务工作,有效提供档案服务。
六、组织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编研工作,编撰专题档案资料和校史资料。
七、做好档案管理、鉴定、销毁、统计等工作,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。
八、组织开展档案业务研究工作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注:毕业生利用成绩、学历证明等请联系综合档案室。